2012-06-25 15:32:57 文章来源:河口区教育信息网
五、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考察报考人员的幼儿教育基础理论、幼儿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分值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主要包括键盘(钢琴)、声乐、舞蹈、绘画(每项5分钟),说课(8分钟)。以上每项分值20分,总计100分。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六、聘用及管理
1、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计划招聘数确定进行体检的人员,并予以公示。若总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确定的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对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根据体检结果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3天。拟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再次递补。其它未尽事宜,由仙河镇招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4、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 1200 元(不含5险),试用期满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绩效工资制,月平均工资薪酬按东河教发[2012]10号文件执行,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5项社会保险金。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续聘手续,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河口区仙河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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