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5 08:46:39 文章来源:德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
2012德州计量检定测试所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考公告(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相关内容,由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组成。
笔试时间:7月20日。上午8:3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录用岗位和计划按一定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德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dz12365.gov.cn公布。)
(二)面试
面试参照公务员录用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专业知识(计量基础知识,不确定度理论等)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考录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录用考核范围的人员。如果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同分者,采取按笔试考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
五、考核、体检
进入录用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如被考核人员经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考核。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考核合格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执行。
六、聘用
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德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实行公开,即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公共科目成绩、聘用结果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监督。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4-2228876
监督电话:0534-2663842
附件二:2012年德州市计量检定测试所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三:报考诚信承诺书
二O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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