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03 10:57:19 文章来源:济宁市教育网
2012济宁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试资格审查通知
一、提交材料要求
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2张、岗位条件需求的有关材料等。
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父母双方在济宁的市外应聘人员,需提供父母的户口簿和父母所在单位(或居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证明信;夫妻一方在济宁的市外应聘人员,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簿。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签署的学历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签署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时间:7月4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三、资格审查地点:济宁市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地址:济宁市市中区洸河路28号。
四、联系电话:0537-2326527
五、其他事项
逾期不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的,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初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领取《面试人员须知》,同时按规定每人缴纳面试费70元。
济宁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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