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03 11:52:22 文章来源:日照东港教育网
根据《日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经区委、区政府批准,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东港区常住户口(2012年6月30日前落户,不含因升学、就业等原因而随迁到东港区的户口)或属东港生源的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合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2.28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30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
5.报考小学普通学科的人员,不受所学专业限制,报考小学专业学科的人员所报学科必须与其所学专业一致;报考幼儿教师须学前教育(幼师)专业毕业或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6.身体健康。
东港区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计划
学段 |
普通学科 |
专业学科 |
合计 |
||||
小学 |
语文20 |
数学20 |
英语15 |
音乐10 |
体育9 |
美术9 |
83 |
幼儿园 |
幼儿教师12人 |
12 |
|||||
合计 |
|
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