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05 10:45:08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事信息网
五、体检与考核
在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人社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统一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对弃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以及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空缺,经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岗位选择
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参加由区人社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现场岗位选择,按考试总成绩和应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办理签约聘用手续
根据岗位选择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桥区教育信息中心、天桥区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对招聘的教师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签约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确定工资待遇;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后,原则上五年内不得办理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培训。
此方案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5872687
区教育局80998128 80998129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81601775
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 桥 区 教 育 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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