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6 09:40:33 文章来源: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淄博临淄区事业单位考试资格审查通知(2)
(五)其它材料:
1、已签约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还需出具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有主管部门的需主管部门盖章),格式见附件2。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提供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区安监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岗位代码0901)的考生,单位还应在同意报考介绍信上写明具体从事相关工作岗位的起始时间、性质及职责;
3、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者,还需提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研究方向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档案;
4、海外学历除应提供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认证材料。
四、其它
(一)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符合公告规定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放弃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出具其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的空白处注明报考单位、岗位代码、身份证号、姓名、放弃原因、联系电话、日期等内容,手写后传真发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传真号:0533-7310376。
(三)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能由他人或亲属代替。
(四)请考生随时登陆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lzrs.gov.cn)查询有关信息。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于2012年7月20日上午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考务费发票到山东化工人才市场二楼领取面试通知单。
咨询电话:0533-7223131/7214015
临淄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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