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7 09:15:22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山东省行政管理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对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科研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考试人员宣布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根据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学习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待遇
新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和标准。
四、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省编办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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