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9 12:01:23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齐鲁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4)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
考核侧重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取消资格。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36号,齐鲁师范学院人事处(办公楼206室、207室)。
联 系 人:吕老师 马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401251 86417268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省教育厅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2:齐鲁师范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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