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6 17:36:10 文章来源: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费每人7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或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五、面试
1.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测评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知识和技能。
2.面试时间:2012年 8月6日。
3.面试地点:山东教育大厦。
4.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政审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初选人员确定后,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政审合格的,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个人承担,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七、聘用
经政审、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五莲教育信息网、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简章》由山东省五莲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山东省五莲县教育局人事科 0633-5215054
山东省五莲县实验学校 0633-2937211
15969901797
附件1 山东省五莲县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职位设置表
附件2 山东省五莲县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五莲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 莲 县 教 育 局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企业微信客服
山东华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