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7 14:40:42 文章来源: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滨州阳信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体育教练简章(2)
四、加分项政策(各项不累计,取最高项)
参加各类运动会比赛参照《关于从阳信籍退役优秀运动员中公开招聘体育教师的暂行办法》【阳编办2011-19号】执行。
参加球类国家级联赛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分别加100分、50分、40分、30分、20分、10分,省级联赛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分别加50分、25分、15分、10分、5分、4分。
在阳信政府网等媒体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五、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允许复查一次。体检时间在“阳信政府网”等媒体公告。
确定体检人员于体检前1天提交个人档案。
六、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县编办、人社局、监察局、教体局联合进行政审,并对其报名资格等进行审核复查。政审合格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取得聘用资格,签订《2012年阳信新招聘教师试用期聘用合同》。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及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其他
1、招聘工作在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每一阶段结果均在“阳信政府网”、“阳信人才网”、“阳信教育信息网”及“教体局公示栏”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2、招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上岗后由县教体局负责到县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办理增编增资手续。
3、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教师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违法违纪等重大错误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招聘及聘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同时严肃追究提供虚假材料的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4、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不指定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5、本《简章》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3-8223907(阳信县教育体育局)
0543-8221208(阳信县人才服务中心)
阳信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阳信县监察局
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信县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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