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31 15:58:12 文章来源:潍坊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2、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公共基础科目。笔试成绩按40%记入综合测试分数。
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初录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测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招录计划数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4、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考选公务员体检标准,拟定严密程序进行。若体检出现不合格情况时,不予录取,空缺按学科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5、聘用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3天。
6、待遇
新招考录用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见习期内待遇实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见习期工资;对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大学生定级工资及课时补贴,统一交纳社会保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接受社会监督,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36—7516733
监督电话:0536—8791010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决定。
二0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企业微信客服
山东华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