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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2012-08-01 10:31:14 文章来源:济南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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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五、考核体检

  综合考察结束后,教师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综合考察(说课或上课等)成绩占40%的比例,会计、校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考察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

  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六、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招聘学校提出聘用意见,经市教育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由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试缴费及减免考务费申报

  参照公务员招考收费标准,收取笔试费40元、面试费70元。应聘者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缴纳笔试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在领取面试通知单的同时缴纳面试费。综合考察不再收取费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报名资格通过后,可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办理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八、其他

  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联 系 人:王燕玲

  咨询电话:0531-66608052

  监督电话:济南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电话 0531-66608063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31-66605958

  附件:

  1.2012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2012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地址一览表

  3.2012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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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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