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03 08:51:43 文章来源:菏泽人事考试网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曹县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县人社局批准,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在曹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制度,2012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含择业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监督检查
在整个招聘工作中,县人社局、教育局将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曹县各类事业单位应聘;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本招考简章由县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0-3239506 3652529 13563889900 13061547078
附件:
2、 工作经历证明表.doc
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曹 县 教 育 局
二○一二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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