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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沂源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教练)公告(3)

2012-08-03 11:34:27 文章来源:沂源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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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考察和体检

  考试总成绩于 2012年8月20日在考试地点和沂源县教育信息网(http://www.yiyuanedu.net/)公布,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学科(专业)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如同一个学科(专业)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员。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并通过查阅档案、复核证件等形式对其资格进行全面复核。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最新体检标准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未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不再递补。

  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经公示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学科(专业)有多个单位(岗位)的,由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工作单位(岗位)。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享受所在单位的各项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七、监督及咨询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在县纪委、县监察局的全过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考试有舞弊等违纪违规问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内不准报考,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县纪委 0533-3222110

  咨询电话:县教体局 0533-3227230

  县人社局 0533-3221430

  附件:

  1、2012年沂源县公开招聘教师(教练)计划表

  2、2012年沂源县公开招聘教师(教练)报名登记表

  3、报考教师(教练)诚信承诺书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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