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03 17:58:20 文章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2012年辽宁邮政监管机构公务员招考面试公告(2)
4.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可在体检或考察阶段提供);
5.留学回国人员,国外学历学位必须应当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认证材料方能认可。
6.满足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会计职业资格证书等);
考生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并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六、面试安排
请考生仔细阅读面试时间安排,并于本人职位面试当天7:30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到。8:30前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全天封闭。参加面试时,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所携带的电子通讯设备,请在进入候考室前关机并交由工作人员保管。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立即离开考场,并严禁泄露试题。
七、体检和考察
各职位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如低于1:3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八、其他
请面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随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
通信地址:辽宁省邮政管理局人事处(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五经街26号)
联系人:张辰午
邮编:110003
联系电话:024-31326030
传真号:024-31323133 024-31326030 024-31326021
手机:15070416240
电子邮箱:LNYZMS@126.com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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