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03 18:07:05 文章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2012年度考试录用省级以下邮政监管机构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广东省省级以下邮政监管机构公务员招考面试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 面试时间及人员安排
面试定于2012年8月13日、14日举行。每天上午9点开始,考生必须在面试当天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场报到,8:30以后到达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和人员安排见附件一。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设在广东东园宾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一马路东湖北30号,联系电话:020-37876000),所有面试考生均到此考点统一参加面试。考点地图见附件二。
三、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务必于2012年8月4日前进行面试确认。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双确认。电子邮件发送到 gdyzzk@163.com ,邮件标题为“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市邮政管理局XX职位面试”,邮件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代码、联系电话和确认参加××市邮政管理局面试等信息。手机短信内容包括“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市邮政管理局XX职位面试”等信息,短信发送到18988801509或18988801519。面试确认后不参加面试者,按有关规定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电话告知我局,同时传真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书》。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及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
四、资格预审
面试名单公布后,考生应在8月8日前通过传真或电邮扫描件的方式,也可通过EMS(确保8月8日前寄达)将面试所需证明材料复印件交我局进行资格预审,所需证明材料清单如下:
1. 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身份证件(学生证、工作证等)复印件各一份。
2. 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位条件未要求学位的无需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其中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含应届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 《考试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打印,并粘贴本人近照)复印件一份。
4.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提供《失(待)业证明》复印件。
5.留学回国人员的国外学历学位应当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认证材料复印件。
6.要求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的职位,提供有关劳动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 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党、团员证明材料、英语证书或成绩通知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计算机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