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07 09:01:34 文章来源:泰安高新区政府网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说课。
(一)笔试。考试内容以考察职业能力、教材教法、教育学、心理学和所报考学科相应知识为主。其中获得省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教学荣誉的笔试免考,笔试成绩按满分计算。
(二)加分。
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得市(地)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教学荣誉的给予笔试成绩加分,每名考生限提供1项荣誉。其中,国家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加20分;省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齐鲁名师加18分;市(地)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泰山名师加15分;市(地)教学能手和教坛英才加12分;市(地)教学新星和学科带头人加10分。
符合报名条件的,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日)、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
(三)面试说课。根据笔试及加分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学科岗位需求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说课人员。面试说课内容以考察所报考学科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和职位适应能力为主。
(四)按照笔试及加分成绩占60%、面试说课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计划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分数相同时,有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五)笔试成绩、加分数值、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泰安高新区网站(http://www.taiandz.gov.cn/)、泰安高新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tagxqedu.com/)及本人、配偶或父母所在单位公布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
对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个人负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和考察,并由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无违纪、违法行为的证明。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及监督
对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根据教师资格类别和学校需求,分配到工作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本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本《简章》由发布单位负责解释。
报名电话: 8938350
监督电话: 8938392
泰安高新区2012年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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