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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2012-08-09 10:29:06 文章来源:宁津人事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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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4、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折合百分计算出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进行公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或面试中出现缺考者总成绩为无效成绩。如招聘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分人员优先、笔试成绩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总成绩确定后,根据入围人员专业及事业单位人员需求计划确定A类人员分配岗位。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的具体内容、程序、要求等参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考录公务员考察体检工作的实施意见》(德人社〔2011〕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对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应聘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考察政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

  考察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考试和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颁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人事关系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C类人员为基层项目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乡镇(街道办事处)锻炼三年,期满考核优秀选调到县直工作。

  对已确定聘用但不服从安排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能参加宁津县组织的各类事业招考。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最大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笔试、面试成绩、聘用结果等情况,以网上公示形式,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请广大考生注意关注“宁津人事人才网”(www.njrsrc.gov.cn),所有考试相关信息、通知均在“宁津人事人才网”上发布。

  咨询电话:0534-5216725

  监督电话:0534-5221142 0534-5221505

  附件1:2012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此表自行下载填写)

  附件3:报考诚信承诺书.doc(此表自行下载填写)

  附件4:2012年宁津县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现场目测及资格初审须知.doc

  附件5: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doc

  中共宁津县委组织部

  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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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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