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0 10:41:35 文章来源: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临沂临沭县招聘教学研究室教研员简章(2)
(二)计分办法: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教学成果赋分,两项各占50%计入总分。
教学成果赋分:
总分为50分,单项积满为止。每项只记最高一件。各类教学业务获奖均指经教研部门层层推荐选拔所得,公开课须达到相应优质课获奖级别才按同级认定。
1、名师、教学能手(20分,限1件):省级20分,市级14分,县级8分。兼职教研员:市级10分,县级8分;
2、优质课(16分,限1件)
1)公开课:国家级16分,省级13分,市级10分,县级7分;
2)优质课评选: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6、15、14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3、12、1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0、9、8分;县级一等奖为7分;
3)录像课:同级别分值减半。
3、教学成绩奖(8分,限1件)
市级、县级教学成绩奖,每件分别为8、4分。
4、教研科研课题、论文、成果、经验(6分,限1件)
1)发表:以专业刊物发表为准,必须是第一作者,2000字以上的学科教学论文,不含“论文集”、“论文选”及“增刊”等收录的论文。国家级6分,省级5分,市级4分;
2)获奖:以省、市、县三级教研室组织经过层层评选的论文(案例、课件)评选为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6、5、4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4、3、2分;县级一等奖为2分;
3)课题:含结题或获奖课题(必须是课题负责人)以及评选的科研先进个人。国家级、省、市级分别为6、5、4分;
4)经验交流:按获奖论文的相应级别一等奖记分;
5)其他:凡是不经过层层选拔的获奖论文,包括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专业学会组织的论文评选以及增刊、专集、以书代刊、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记1分。
五、聘用
1、分学科按照考选数量,依据考试总成绩并经组织考察合格后,从高分到低分录用,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报考本岗位的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若拟聘用人员成绩并列,首先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其次第一学历高者优先,再次职称高者优先,第四同一职称聘任时间早者优先。
3、在新岗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不胜任者退回原单位。
附件2:教研员申报表.doc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 沭 县 教 育 体 育 局
二0一二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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