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2 17:51:44 文章来源:求是理论网
公务员考试理论阅读:中国农业和农村的发展道路(3)
三、努力确保2012年农业农村发展好势头
当前,宏观调控面临的形势复杂严峻,特别是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和物价上涨压力并存,做好农业农村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对2012年的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各地区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真正做到思想不麻痹、政策不减弱、工作不松懈、投入有增加,确保农业再夺丰收。
一要抓好粮食和农业生产。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加大粮食生产补贴力度,鼓励和引导农民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大力推广农业技术,特别是防灾减灾、稳产高产技术,深入开展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单产水平。继续实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加快提升800个产粮大县(市、区、场)生产能力。深入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整合强化各方面政策,有效调动农民、地方政府和农业科技人员“三个积极性”。积极扶持蔬菜、生猪和牛羊肉等“菜篮子”产品生产,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销区和大城市郊区要保持必要的生产能力。
二要加强农产品流通和市场调控。统筹规划全国农产品流通设施布局,加快全国性、区域性骨干批发市场建设和改造,推进大宗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建设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加强农产品供求的信息服务,加快推进生产与消费对接,支持发展直供直销,清理农产品流通环节各种收费,有效降低流通成本。加强农产品市场调控,进一步完善重要农产品临时收储办法,健全粮棉油糖等农产品储备制度。加强农产品进出口调控,降低国际市场波动对国内市场的影响。
三要加大投入力度。现在需要财政花钱的地方很多,支出压力很大,我们宁愿少上点建设项目、压缩些其他方面开支,也要确保“三农”投入。突出重点,加大对主产区、特别是粮食和生猪等生产大县的支持。有效整合国家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坚决制止、严厉查处违规行为。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三农”,大中型银行要履行为农服务义务,加快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小型金融机构,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
四要深化农村改革。抓好农村土地管理的基础性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各类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草原承包改革要加快步伐。继续抓好农村综合改革,做好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工作。深入推进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新型农业科技创新和农技推广的体制机制,2012年务必完成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任务。认真总结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经验,做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要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农村安全饮水、电网改造、道路、沼气、危房改造等,要按照规划要求扎实推进。落实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突出解决学生安全和营养等问题,加快出台校车安全条例和管理办法,实施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快农村文化建设,扎实抓好农村各项文化惠民工程。进一步减轻农民看病负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从230元提到300元,国家补助由200元提高到240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实现全覆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要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真正让困难群众受益。
四、不断提高做好“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做好新形势下的“三农”工作是一篇大文章,既需要具有较高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又需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还要对农民有深厚的感情。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要善于把握农业农村发展的客观规律,统筹协调好各方面关系,更加科学有效地推动农业农村发展。
一是始终坚持“重中之重”战略思想。中央提出的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不仅是指导现阶段工作的,也是管长远的。今后,虽然农业份额会下降、农村人口会减少,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作用不会改变,“三农”问题在全局中的重要地位不会改变。这个道理,不仅现在要反复讲,今后更要一直讲;不仅要在农村讲,更要在城市讲;不仅要体现在号召上,更要落实在行动上。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自觉践行“重中之重”战略思想,发挥表率作用。
二是始终尊重农民意愿。要在认识上和感情上端正对农民的态度,无论做决策还是抓工作,都要设身处地为农民着想,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要切实转变思想和工作作风,不要擅自替农民做主、代农民决策,更不能搞强迫命令。即使是为农民办好事,也要允许农民有一个认识和接受的过程,不要追求整齐划一、一步到位。目前农民的分化程度在不断加深,不同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和利益诉求不完全一样。在农村开展各项工作,不仅要体现多数人的意愿,也要充分考虑少数人的特殊情况和合理要求。
三是始终维护农民权益。在经济上充分关心农民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切实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这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重要指导思想,也是30多年来农村改革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重要原因。必须适应利益关系的深刻变化和社会进步的要求,以新的思路和举措更好地维护农民权益。尊重农民的物质利益,不仅要增加农民的生产经营收入,而且要更加重视维护农民在土地、财产、就业、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权益。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不仅要让农民按自己的意愿参加村委会换届选举,而且要更加重视扩大村民自治范围,完善与农民政治参与意识不断提高相适应的乡镇治理机制。
四是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农业农村发展越是形势喜人,越要保持清醒头脑。改变历史形成的农村落后面貌,要靠长期的艰苦奋斗,循序渐进地解决问题。农村情况千差万别,发展不可能一个模式,必须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切忌急功近利、一哄而起。要在吃透民情上下功夫,做扎实细致的调查研究,了解农村的真实情况和群众的真实想法,使决策和工作更加切合实际。农村改革走到今天,确实需要加强顶层设计,但农民群众始终是改革的力量源泉,要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激发农民群众的创造力。
五是始终按政策和法律办事。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严格按照政策和法律开展工作,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政策和法律不仅是约束,也是保护。善于用政策凝聚人心,通过认真执行和落实政策,可以把农民团结到党和政府的周围。善于运用国家法律,引导农民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有利于促进农村社会稳定。新从事“三农”工作的同志,尤其要抓紧系统学习农村政策和法律,了解农村改革的历程、农村体制和政策的沿革,尽快掌握农村工作要领。
(本文系温家宝同志2011年12月27日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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