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6 15:15:44 文章来源:济南市中区政府网
2012济南市中区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经市中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2012年市中区首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3名(其中代招43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2]13号),现将首批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敬业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能够熟练使用自动化办公系统。
2、年龄在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市中区常住户籍(驻区高校集体户口除外),派遣期内(2009年以后毕业)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3、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对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4、符合用人条件的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特困家庭及特殊岗位所需的高校毕业生、边缘困难家庭和其他困难情形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5、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曾在社会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2年市中区首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汇总表》(附件一)。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20日-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济南市市中区委党校(英雄山路74号)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无效。应聘人员需先到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站(www.shizhong.gov.cn)招聘公告中,下载并填写《市中区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申请表》(附件二);然后携带《市中区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申请表》(需贴照片)和以下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低保、特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⑥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3、资格审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步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