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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滨州市属事业单位加分审核问题通知

2012-08-18 11:20:39 文章来源:滨州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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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滨州市属事业单位加分审核问题通知

  根据《2012年滨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就加分审核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分范围

  由我省实施在滨州服务或滨州生源在外市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人员)报考的,笔试成绩加5分。

  根据滨发[2011]15号文件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5分。

  已通过优惠政策考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二、审核时间地点

  审核时间:2012年8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审核手续的,视为放弃。

  审核地点:滨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黄河四路307号,渤海十六路十七路中段,乘101路公交车在传媒集团站点下车,南行200米;或乘107路公交车到市人社局站下车)

  三、审核需要提交的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应办理加分确认手续。确认时,须携带显示报名成功的《报名信息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资格审核登记表》、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还须提交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材料有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的毕业生,须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出具毕业证、退伍证。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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