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23 09:18:54 文章来源: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2年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四)考核体检
各招聘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体检、考核。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招聘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联系人:
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人事处
李春建 联系电话:0531-86195335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人事政工处
宋红戎 联系电话:0531-85595178
电子邮箱:sdjkyshr@163.com
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无影山路29号,邮编:250031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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