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24 17:04:41 文章来源: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2年山东省医药工业设计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对高级岗位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谈话、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按时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和单位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解放路11号7楼708房间,山东省医药工业设计院综合管理部
邮编:250013
联系人:刘老师、张老师
电话:0531-8856234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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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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