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28 14:47:06 文章来源: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临沭县城市管理局执法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选聘部分工作人员充实城管一线市容执法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数量
为城镇管理中队、步行街管理办公室选聘工作人员15名。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临沭县县直、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教育、卫生系统除外)。
(二)选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城管事业的精神;
2、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2009年7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男同志(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中专以上学历;
4、身高在165CM以上;
5、身体健康,适应工作岗位需要;
6、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具有驾驶技术的人员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满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在原单位长期请病假、事假,经常旷工、不上班的人员不准报考;
6、其他不适宜报考的。
三、选聘方法步骤
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符合条件人员持相关材料到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大厅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及《临沭县城市管理局执法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