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13 10:18:29 公务员考试网 //sd.huatu.com/ 文章来源:互联网
31.【答案】C.解析:王某与手表厂之间的合同是已成立的合同,《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王某起诉时已超过1年,故选C项,排除A、D项。手表厂显然属于故意,因此排除B项。
32.【答案】B.解析:乙无所有权,属无权占有。丙盗窃想取得所有权,是以所有的意思占有,属于自主占有。丁不知情购买,自以为所有人而占有,属自主占有。戊直接控制标的物,质权人属于典型的直接占有。
33.【答案】B.解析:本题涉及无权处分和善意取得的问题。无权处分制度是界定行为的效力问题,善意取得制度是确立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在无权处分中,如果权利人追认,则该行为有效,善意第三人可依据有效的买卖合同而取得买卖标的物的所有权;如果权利人拒绝追认,则该买卖合同自始无效,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买卖合同取得该标的物的所有权。在此情况下,如果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仍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本题中,乙处分甲的电视机属于无权处分,甲拒绝追认,乙与丙之间的合同为无效合同,但丙取得该电视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仍能取得该电视机的所有权,依据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甲不得向丙要求返还电视机,而只能向乙请求损害赔偿。
34.【答案】A.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35.【答案】C.解析:本题涉及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如果合伙人优先购买权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发生冲突,基于物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和债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的原因不同,合伙人优先购买权优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但本题中,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发生冲突,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存在于两间上,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存在于另外一间上,故应按照房屋的使用现状分别卖给乙和丙。
36.【参考答案】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不得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不得违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公序良俗原则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社会公共利益,是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社会公德是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社会生活秩序、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优良民风和习惯,都属于社会公共利益,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均应尊重,不得违反。第二,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权利。民事主体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他人利益,不得违反法律的强行性或禁止性规定。
37.【参考答案】债的移转属债的变更范畴。广义债的变更,包括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的变更。狭义的债的变更,仅指债的内容或客体的变更。现代民法所称的债的变更多指狭义而言,而将债的主体的变更分立出来,称为债的移转。债的移转的实质是债权或债务在不同的民事主体之间的转移,亦即由新的债权人或债务人代替原债权人或债务人,使债的主体移位。故广义的债的变更包括债的移转,狭义的债的变更是与债的移转并列的一个概念。
38.【参考答案】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就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是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
39.【参考答案】民法是所有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而产生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的民法反映着不同时期商品经济的社会条件,维护和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需由法律保障的发达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商品经济,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离不开法律的调整。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从法律上确认三个基本要素:即主体、权利和交易规则。民法的主体制度确认和规范着市场主体,赋予各类民事主体独立的法律人格;民法的财产权制度确认和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使主体能以自己的财产进行商品生产经营活动;民法的法律行为制度、合同制度等规范主体的行为,规定交易规则,使主体得以公平、正当地进行竞争,安全有序地进行交易。可见,民法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着基本的法律保障,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民法属于基本法。
40.【参考答案】(1)虽然丙公司交运的电机与合同要求不符,但应由甲公司对乙公司承担责任。因为甲乙的合同只在甲乙之间存在效力。
(2)甲公司不能要示丙公司承担其交货不符合约定的责任。因为甲、丙之间的合同已经发生变更。
(3)甲公司可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并及时通知乙公司。
41.【参考答案】(1)应由江苏B制衣厂承担货物的风险责任,因为此时货物的交付已经完成。
(2)应由四川A公司承担。因为在送货的交货方式下,运输途中交付尚未完成,应由出卖人承担损失。
(3)正确。因为这是江苏B制衣厂应负的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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