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20 08:45:32 文章来源: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
2012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事业单位招考简章(3)
六、面试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在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上公布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七、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人员根据操作技能考试(部分职位)和面试成绩加权计算的最终成绩高低,按各职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
最终成绩计算:需要进行操作技能考试的职位,考生最终成绩按操作技能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加权计算,满分为100分;不需要操作技能考试的职位,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最终成绩。
体检、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上公示。
九、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自报到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则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十、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山东检验检疫局人事处,咨询电话:0532-80886591、80886592、80886276。
附件:
2012年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职位计划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2年9月19日
相关链接:2013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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