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地点:县委办公楼四楼东首县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电话:4363515)。
4、报名时间:9月24日至25日下午5:00。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县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报名条件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年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以及是否存在有影响报名情形的事项等情况。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5年内不得参加县里组织的任何公开选拔。
(四)考试测评
1、笔试(占总成绩的30%)。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对中央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乡镇、村级基层法规政策的理解运用,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内容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职位数量1:4的比例确定进入履历业绩评价范围人员(得分并列的,全部列入,下同)。若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经县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同意后,相应减小比例(下同)。
2、履历业绩评价(占总成绩的10%)。按有关指标进行履历业绩评价,得分情况在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公示2天。
按笔试成绩、履历业绩评价得分分别占30%、10%的比例计算成绩,按职位数量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领导潜质测试范围人员。
3、领导潜质测试(占总成绩的10%)。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领导潜能,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分析研判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按笔试成绩、履历业绩评价和领导潜质测试得分分别占30%、10%和10%的比例计算成绩,按职位数量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4、面试(占总成绩的40%)。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分析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向报考人员宣布。
按笔试成绩、履历业绩评价得分、领导潜质测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30%、10%、10%和40%的比例计算成绩,按职位数量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五)考察(占总成绩的10%)
对考察情况进行量化赋分。由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组成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同时,进行考察公示。
按照笔试、履历业绩评价、领导潜质测试、面试和考察得分分别占总成绩的30%、10%、10%、40%和10%的比例确定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履历业绩评价、领导潜质测试、面试、考察得分及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以上各项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均在临邑党建网站上公布。如遇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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