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25 17:25:31 文章来源:人民论坛网
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超载致桥塌”让人恐慌
哈尔滨市近日召开通报会,认定8月24日 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的塌桥事故,完全是车辆严重超载所致。但这一事故定性,很多网民和媒体并不能接受,针对桥梁结构设计、施工质量是不是无懈可击等问题,提出了质疑。(《北京晨报》9月24日)
既然调查结果已经定性,公众质疑估计也改变不了什么。事故责任还得按调查报告确定,直接责任人为肇事车辆相关人员(通报称将通过司法程序处理),间接责任人为存在“执法疏漏”的交通管理人员。直接责任人自然要承担很大的法律责任,自己的死伤以及经济损失,当是“自食其果”。而间接责任人,调查报告已说了是“疏漏”,对这类管理责任处罚时严厉不到哪里去,可以预见,他们能受的责罚很有限。
超载还是质量问题,责任划分有很大的差别。但公众质疑“超载说”,并不是说他们非要把责任往某些人身上引,而是出于对安全的关切。换句话说,民众对塌桥问题如此上心,是出于对不安全的恐惧。试想,如果民众不敢过桥,或者过桥时胆战心惊如履薄冰,那是什么样的心情?
塌桥事故严重伤害民众的安全感。无论是桥梁质量存在问题还是超载让桥不堪承受,都会让人心存忧虑,但后者对人造成的心理压力更大。这不但因为,超载的发生就如家常便饭般平常,也因为相关部门对超载危害的控制形同虚设。
根据2011年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数据,目前全国干线公路货车超限率为10%左右(严重时在70%以上)。全国有多少货车,无疑是个庞大数字,多少车在超载,自然也就惊人。每天这么多超载加在桥梁身上,随时可能让桥垮掉,那广泛分布于各地的桥,不就成了随时可能爆炸的“炸弹”?面对这些或悬于头上,或埋于脚下的“炸弹”,老百姓不能不心生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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