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28 08:51:35 文章来源:滨州高新区网站
2012滨州高新区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简章
为选拔和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的高层次人才,进一步优化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队伍结构,加快推进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滨办字〔2007〕23号),经滨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到滨州高新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作。
一、招聘专业和名额
招聘名额为3名,其中:环境保护或水污染治理方向博士研究生1名;高分子材料专业硕士或博士研究生1名;微电子技术专业、电子信息专业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其中,环境保护或水污染治理方向岗位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且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均为环境保护或水污染治理;微电子技术专业、电子信息专业、高分子材料专业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对大学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均为拟招聘专业的优先聘用。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6.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7.受刑事处罚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因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因政纪等其他原因被原工作单位开除或未到期解聘的,不纳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提交资料的程序进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5日至10月31日。报名时必须填写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号码(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方法:登陆滨州高新区网(www.bzgxq.gov.cn),下载《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2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进行填写,并附1寸电子版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gxqgkzk@163.com)。
2.网上初审。根据报名人员情况,由滨州高新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12年11月12日上午8:30。到期未公布的人员视为未通过初审。公布初审结果后,不再接受报名。咨询电话:0543——3160106。
3.提交资料。通过初审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滨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606室提交相关资料,也可采取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相关资料。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0543——3160106。
现场提交资料时间:2012年11月12日至11月1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5张;已婚的提供计划生育证明(须县级以上计生部门盖章);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以上相关材料外,同时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4.资格复查。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对象提供资料进行复查,合格者确定为面试人员。
(二)面试
1.面试比例及名单:按招聘岗位确定面试人员。拟聘名额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2,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原则上取消岗位计划。面试人员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时间、地点将在滨州高新区网站上进行公布。面试未通过或提交材料未参加面试的人员,相关材料不予退还。
相关链接:2013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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