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7 11:29:29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山东轻工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教学能力、仪容仪表、表达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德、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按规定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来校报到后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赵老师
联系电话:0531-89631062
邮箱:rensc@spu.edu.cn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轻工业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相关链接:2013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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