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29 17:22:36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高校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两种方式进行,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80%和20%,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理论素养及思维能力等。应聘人员根据所学专业选定教材和内容,并准备讲授时间为45分钟的教案7份,试讲考评组从教案中任意指定内容试讲15分钟,再根据招聘岗位提出一个问题,请考生作答,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
辅助岗位的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现场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函调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按规定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其它福利与学校职工同等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毕老师
联系电话:0631-5712925
邮 箱: yxy2926@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sddfvc.cn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相关链接:2013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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