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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龙口市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宜

2012-11-02 16:55:28 文章来源:龙口人事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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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龙口市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宜

  根据《2012年龙口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简章》规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按招聘计划进行等额体检,体检事宜如下:

  一、体检时间和报到地点

  体检时间为11月5日,参加体检人员务于当日上午6:30前到达龙口市教师进修学校(龙口市东莱街道绛水河东路8号)楼前集合,统一参加体检。考生在没有征得招聘单位主管机关同意的前提下,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

  三、体检相关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体检费用(约300元,多退少补)自理,由工作人员统一收缴,根据体检项目和收费标准统一交付给体检医院。

  3、要根据体检操作手册和体检医生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相应的项目。

  4、参加体检人员要遵守纪律,严格程序,所带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个人负担。

  6、弃权人员须写出书面材料,并由本人签字,通过传真方式提交书面材料。

  7、参加体检人员须注意以下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需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咨询电话:0535-8528515

  附件:2012年龙口市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

  2012年龙口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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