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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山东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2012-11-05 08:55:58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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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山东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11月17日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与招聘岗位要求有关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有本人签名的《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A4纸正反面打印)、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等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在山东民政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前应聘人员到招聘单位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前3天仍未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视为弃权。因弃权等造成的空缺,按规定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现场考核、查阅档案、函调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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