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05 09:03:25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和学校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旅游路4516号办公楼407室
邮编:250103
联系人 :姜老师 孔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335366
邮箱:szyrsc5366@163.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14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省商业集团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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