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09 09:22:26 文章来源:泰安岱岳教育网
报名时自行下载并填写《2012年泰安市岱岳区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
经审查合格,成功报名的,于11月17日到报名地点凭身份证及缴费单据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
(三)收费标准
参照公开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收费标准,笔试考务费40元,说课考务费7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2012年山东省高校认定的特困生提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及复印件,审核合格后,减免考务费。
(四)加分
经公开招聘到我区乡镇、街道中小学的支教人员,且招聘后一直在乡镇、街道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的,按照我区招聘支教人员的政策享受加分,招聘后未按要求始终在乡镇、街道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的,一律不予加分;我省、市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三支一扶”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公示后在笔试成绩中进行加分,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同时上报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加分审核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审核手续的,视为放弃加分。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说课。
(一)笔试
笔试内容:教育教学理论和学科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2年11月18日上午9:00—11:00
笔试考点:具体地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说课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和进入说课范围人员名单(考号)于2012年11月20日在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进入说课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说课资格,因弃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复审通过后,于2012年11月23日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说课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
相关链接:2013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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