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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2012-11-12 11:39:39 文章来源:莱芜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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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2012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上的应聘人诚信承诺事项,并在上面签名。应聘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取得面试(说课)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说课)资格。在资格审查期间,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说课)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将在莱芜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说课)。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2年12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招聘岗位按性质分为综合、教师和卫生三类。应聘综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应聘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知识,应聘卫生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知识,按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各按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

  所有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均须参加所报岗位必考科目的考试,其取得的笔试成绩方可有效。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说课)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进入面试(说课)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同类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笔试(不含加分)最低分。

  (二)面试(说课)

  面试(说课)工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教师岗位的说课主要测评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相关素质。

  面试(说课)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和面试(说课)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加分)、面试(说课)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拟确定为体检考核人员的面试(说课)成绩不得低于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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