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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莱芜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2012-11-12 11:47:38 文章来源:莱芜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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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莱芜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2012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1、招聘条件中“具备鲁人发〔2006〕23号文件第八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体指的是什么?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第八条规定,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经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聘用的在岗教师;

  (2)现役军人;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定向招聘岗位面向哪些群体?

  指从我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1年冬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4、网上填报应聘岗位时要注意哪些回避问题?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和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在资格审查时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应聘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务必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

  6、对毕业生的学历及相关证书获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在网上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

  7、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8、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9、应聘人员能否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

  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0、应聘者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待审期间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岗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岗位。

  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系统将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11、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加分?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2009、2010年招募和选派人员)报考的,以及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莱发[2011]20号)文件规定,从我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退役第二、三年(指2010、2009年度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的,报考市直单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报考区属及以下单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加分项目只加最高分,不重复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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