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13 16:51:49 文章来源: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日照市直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3)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排序,按计划聘用人数1.5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并按计划聘用人数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考核、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从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聘用人员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日照市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日照市市直卫生系统2012年招聘初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相关链接:2013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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