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14 09:11:58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采取走访调查、信函调查、座谈、查阅档案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该校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0—5925970
联系人:李铮
邮箱:hzyzrsc@126.com
地址:菏泽市大学路1950号
邮编:274000
省卫生厅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相关链接:2013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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