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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考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2012-11-17 11:55:28 文章来源: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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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考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工作需要,滨海区党工委、管委会现面向社会公开考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纪录;

  (三)身心健康,勤奋敬业,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五)滨海区在聘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报考不受所学专业限制。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0日-11月26日。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http:// www.wfrsks.com,下同),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一经资格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滨海区招考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或用人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发传真至0536-5333003)。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三)网上交费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于2012年11月27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2年11月26日- 27日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打印《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考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个人妥善保存,供面试时使用。

  (四)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考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须向滨海区招考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考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文字秘书职位的须提交本人起草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3篇以上。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不能正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报名时提供信息与实际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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