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审核。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需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市中区外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介绍信,计划生育不属于市中区管理的还需提供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到选拔岗位所在街道镇组织办公室报名,也可直接到区公开选拔村党支部书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报名。报名结束后,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部门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拔工作的全过程。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选拔岗位比例低于3:1的,相应核减选拔岗位。
(二)实地调研。根据填报志愿,组织报考人员利用3天时间到报考村进行实地调研,了解村情民意及村庄现状。
(三)组织面试。面试由区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重点测试报考人员基层工作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根据面试成绩,按选拔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区、街道镇两级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综合考察。经考察不宜作为拟任初步人选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差额票决。街道镇根据考察情况,分别召开党(工)委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从2名考察人选中确定拟任初步人选,报区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确定拟任人选。
(六)公示任职。将拟任人选面向社会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影响任用问题的,统一进行任前培训,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任职村,由街道镇党(工)委办理任职手续。
五、相关待遇
(一)录用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的,其在原单位的身份、职级、工资、福利等经济、政治待遇不变,除按村党支部书记待遇标准发放岗位补贴和绩效补贴外,同时每月加发300元交通补贴。表现突出的,在街道镇和区直部门单位出现职位空缺时,符合提拔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二)录用人员非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的,按村党支部书记待遇标准发放岗位补贴和绩效补贴;其中非本村党员的,每月加发500元生活补贴和300元交通补贴。表现突出的,在市中区招考街道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公开选拔的村党支部书记表现突出的,由街道镇党(工)委聘为“特聘组织员”,享受每月300元专项岗位补贴。
(四)对公开选拔过程中调整下来的原村党支部书记,按正常离任对待,按规定享受村党支部书记养老保险补贴至本届任期结束;符合享受离任补贴条件的,发放离任补贴。
六、考核管理
(一)对公开选拔的村党支部书记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由街道镇党(工)委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至村“两委”换届时结束,其中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分别在任职半年和试用期满各进行一次考核。半年考核群众满意度较低、不适应岗位的进行诫勉谈话,试用期满考核群众满意度较低且不称职的予以免职。试用期结束后,由街道镇党(工)委负责对公开选拔的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对年度考核中完不成工作任务目标的,进行诫勉谈话;经诫勉谈话工作仍无起色、不胜任现职工作的,予以免职,并终止聘用合同。
相关链接:2013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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