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19 09:28:42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其他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谈话座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及省定标准,享受学院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山东旅游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1-81920308
电子邮箱:renshichu200710@163.com
网 址:http://www.sdts.net.cn
地 址:济南市经十东路3556号
邮 编:250200
乘车路线:乘K301路到山东旅游职业学院下车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14号)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省旅游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相关链接:2013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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