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23 10:58:13 文章来源: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惠民县统计局派驻各镇办统计站遴选简章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民县理顺基层统计机构管理体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办字[2012]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惠民县统计局派驻各镇办统计站遴选14名工作人员。现制定本简章如下:
一、遴选岗位性质、待遇及遴选数额
惠民县统计局派驻各镇办统计站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县财政统一发放。本次遴选统计技术岗位14人,每镇办各1人(本次遴选不包括武定府街道)。
二、遴选条件
报名人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统计事业,熟悉统计法律法规及基本业务。具有统计专业从业资格或统计专业技术职称(农民专业技术职称除外,下同);
3、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和现任统计站长可放宽到中专);
4、各镇办2011年6月30日前在岗的行政人员、财政拨款事业人员、自收自支事业人员(不含教育系统及卫生系统事业人员。提前离岗、病休、停薪留职、停职留薪、年度考核不称职和参加工作未满一年的人员不在范围),具有干部或事业聘干身份。是国家公务员的需书面声明录用后自愿放弃国家公务员身份;
5、身体健康,1971年6月30日(现任统计站长和具有中级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放宽到1966年6月30日)后出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以镇办为单位组织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须说明是否服从调剂);
2、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相关链接:2013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