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27 10:30:35 文章来源:滨州经济开发区网站
2012滨州经济开发区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公告(2)
(三)面试
面试人员请持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证书、三张一寸免冠照片(照片背面写上个人姓名)、《报名表》及证件资料原件参加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应聘动机、对应聘岗位的认识、能岗匹配程度,以及技能素质等。根据不同岗位,组成相应的测评小组,由经发局和用人企业负责面试和评分。
(四)聘用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由领导小组按最终成绩排序后,与用人企业确定拟聘人选,提交区管委会审查,确定聘用人选。
三、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如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可再续签合同。
(二)待遇
⒈由区管委会每人每年补贴2万元,其余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协商确定;
⒉招聘企业按时为应聘人员交纳社会保险;
⒊滨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优先安排聘用人员的子女入学、入托及落户;
⒋协调在经济适用房中来解决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住房问题;
⒌其它优惠待遇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行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543-3268515,3183173,3187300;
传真电话:0543-3187300;
监督电话:0543-3181615。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滨州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创意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滨州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创意人才需求表》;
2.《滨州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创意人才报名表》;(点击下载)
滨州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创意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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