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03 09:21:37 文章来源:德州市委组织部网站
2012德州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简章(2)
五、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资格和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始终。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其中,笔试、面试分别按50%、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突出文字水平。笔试结束后,依据成绩高低,按考选数量1:4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因弃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分析、处理问题、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和举止仪表。进入面试的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面试人员需提交近二年工作业绩报告。
七、考察
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市委组织部将组织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了解考察人选的品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发展潜力和群众评价。
八、体检和录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组织进行体检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以及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录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录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九、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遴选工作办公室,从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有关单位选调党性强、作风正、纪律严、业务熟的同志,负责公开遴选的具体工作。邀请市纪委(监察局)人员全程参与,加强对公开遴选工作的监督,严格公开遴选工作纪律,对违反相关纪律的严肃查处。
德州市公开遴选工作办公室
201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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