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14 09:22:40 文章来源:诸城人事人才网
诸城市接收安置2011年度退役士兵考试考核简章(2)
(3)在全国性抢险救灾、维和等特殊任务中承担一线任务的加0.5分。
2.减分标准
(1)受行政处分减分标准:行政警告处分减1分,行政严重警告处分减2分,行政记过处分减3分,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减4分。
(2)受党纪处分减分标准:党内警告处分减2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减3分,留党察看以上处分减4分。
(五)公示与选岗安置
1.考试分数和考核分数之和为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通过诸城人事人才网、诸城民政信息网面向社会公示,时间为5天。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安置的退役士兵,由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安置城镇义务兵7人,转业士官5人到事业单位工作,并组织选岗确认,办理相关安置手续。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一同安置。
3.其他未安置到事业单位的人员,由诸城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自主选择企业单位。
报名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考核或参加考试考核后自愿放弃选择单位的退役士兵,由诸城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指令性分配到计划接收单位。逾期未到接收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安置资格。
三、组织领导
整个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由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诸城市民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诸城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证整个考试考核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如发现有违反工作程序和纪律的,根据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表格下载、成绩查询等考试考核相关信息请及时登陆诸城人事人才网(http://www.zcrsrc.gov.cn)、诸城民政信息网(http://www.zcmzxx.gov.cn)查询。
报名咨询电话:6111160(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6568781(诸城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
监督电话:6569999
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诸 城 市 民 政 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企业微信客服
山东华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