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19 09:10:51 文章来源: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乳山市环境保护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乳山市环境保护局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刑事处分。正在立案审查的暂缓报考。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2名,环境科学及工程类或化工、化学类相关专业2名。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乳山市常住户口。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5日
报名地点:乳山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0631—6629670)。
报名时,考生填写《乳山市环境保护局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身份证等;往届已就业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籍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行政介绍信等;近期同底版2寸免冠照片3张。
三、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部分;笔试结束后,按专业以1:3比例分别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经人社部门同意后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参考人员的应变能力、沟通能力等其它综合素质。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报考人员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对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待遇
按考试标准确定等额人选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使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不纳入正式事业编,工资待遇及缴纳社会保险按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及缴纳标准执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人员空缺,经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以上公示由乳山市环境保护局、乳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乳山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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