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6 10:02:10 文章来源: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淄博临淄区广播电视局招聘播音主持人员公告(2)
(六)考核体检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以及应回避和报名资格复审等情况,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依次进行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
对于资格审查、初试、复试、面试、考核、审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合格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享受所在单位的各项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招聘在临淄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中共临淄区委组织部、临淄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中共临淄区纪委、临淄区监察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
中共临淄区委组织部 0533-7220677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3-7223131
临淄区广播电视局 0533-7180397、6291096
监督电话:
中共临淄区纪委 0533-7220357
本公告由中共临淄区委组织部、临淄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临淄区委组织部
临淄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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