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01 09:01:51 文章来源:滨州高新区网站
2012年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3)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进入考核体检范围资格。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中共党员、学历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在滨州高新区网站进行公布。
七、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区党群工作部统一组织。根据实际需要,考核到考生所在单位进行实地了解情况,重点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考试、考核和体检合格后,在高新区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0543-3160106
附件:
1、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3、证明信(式样)
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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